模範及健康兒童


槺榔好兒童

臺中市清水區槺榔國民小學模範生選拔活動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    1.槺榔國小學生事務工作目標與計畫
    2.槺榔國小學生榮譽制度計畫辦法
    3.臺中市國民小學模範兒童選拔注意事項
    4.臺中市健康兒童選拔實施事項
貳、目標活動宗旨:
    為鼓勵學生奮發向上、敦品勵學、培養健全人格、鍛鍊強健體魄,透過選拔之方式,從而培養篤實踐履及民主素質之優秀兒童,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,以激發兒童向善及榮譽感。
參、活動目標:
1.增進兒童生活道德學習的正確觀念,進而影響並有效帶動學童家庭等衍生之互動關係,共築良好的學習成長環境。
2.提供學生表現機會,豐富生活與陶冶心靈,協助同儕見賢思齊的功效。
肆、主辦單位:學生事務處
伍、甄選內容:
1.市級模範生﹝每班一名﹞
2.區級模範生﹝每班一名﹞
3.校級模範生﹝每班一名﹞
4.班級健康兒童模範生﹝每班一名﹞(由健康中心提供學生健康資料)
陸、甄選條件: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且市級模範生同年段不得重複當選。
【依教育局公文書函說明】
(一) 各學習領域表現優良,日常生活表現之評量無不良紀錄,堪為同學表率。
(二) 熱心公益、樂於助人。
(三) 孝順父母、友愛兄弟姊妹者。
(四) 尊師敬長,律己助人,普受同學好評者。
(五) 有特殊優良表現。
柒、選拔時間:配合教育局公文,於上學期期末調查完成
捌、選拔方式:
1.每班教師(或班上同學提名)先遴選符合甄選條件之學生成為當然候選人,並於選舉當日公佈候選人名單供班級學生票選
2.各班老師上學務系統/榮譽榜填寫三位模範兒童及一位健康兒童名單。(同年級擇一位年級健康兒童)
3. 級任老師繕寫市模範兒童推薦書(優良事蹟)送交學生事務處審核並請校長核章後留校備查。
玖、獎勵辦法:
1.於兒童節大會中公開表揚之
2.當選者頒發當選獎狀與獎品以玆鼓勵。

拾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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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名單

市級模範兒童





區級模範兒童


校級模範兒童




班級健康兒童